关于我校选派青年干部到区(县)团委挂职的通知
机关各部处、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大力培养和造就青年英才,深化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干部队伍建设,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决定2012年继续从全国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选派青年干部到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
根据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团市委的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决定从全校选派青年干部,到本市和云南的区(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安排
(一)挂职时限
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
(二)选派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三)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学校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校团委遴选审核后,报上级部门。
(四)名额分配
上海1名,云南1名。
(五)时间节点
(六)关于选派干部的工作任务、选派工作的具体规定及有关工作要求,请见以下链接:
联 系 人:韩 晶
联系电话:66134658转802 13816726468
电子邮箱: hanjing@staff.shu.edu.cn
附件: 选派干部登记表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2年2月24日
选派干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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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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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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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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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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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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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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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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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地区
(按志愿由先后顺序填写1、2若不希望挂职某地区,请勿填写该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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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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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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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及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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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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