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冬季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09年11月25日 00:00  王国建   浏览次数:

各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社区学院团工委:

为进一步活跃基层,扎实推进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校团委决定于20092010学年冬季学期继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学习型团支部。各团支部应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团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决议》,理论结合实践,加强对团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水平,进一步调动团员的学习积极性,建设学习型团支部。

2、英雄就在我们身边。围绕"10·24"英雄集体的先进事迹,以"英雄就在我们身边"为主题,发挥榜样教育和同伴教育的示范作用,学习他们的可贵品格和伟大精神,引导教育团员青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个人学习成长的收获转化为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

3、弘扬志愿精神,践行志愿活动。以125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就近就便开展城市文明志愿服务"五个一"活动,即:世博及文明礼仪宣讲、文明劝导行动、秩序维护行动、清洁家园行动、爱心公益行动,引导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建设,增强团员青年的社会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履行青年责任。

4、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组织知识竞赛、主题讨论、团队训练等形式的活动,帮助同学学习了解大学生就业创业形势和政策,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特别是大四年级团支部,应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如简历制作大赛、就业面试技巧讲座、模拟招聘、就业知识竞赛等,让同学学以致用,不断提升就业竞争力。

 5、其他。各团支部仍应继续开展以"廉洁自律诚信做人"为主题的团日活动,使团员青年进一步树立"敬廉崇洁,诚信守法"的价值观念。同时,鼓励各支部找准团的活动与专业学习的切入点开展团日活动,在两者的有效结合上继续探索和创新。

二、活动要求

各团支部在活动策划上要突出主题,重在创新,活动的开展应立足实际,注重实效,活动前后应加大宣传力度,并及时总结经验与不足;院系团委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本院系和其他院系团支部的活动。

三、专项基金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拟申报活动支部需填写"上海大学‘主题团日活动’专项基金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同意后,由学院统一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dtwzzb@126.com。("活动方案"应包括:活动主题和名称,团支部名称及团支书、负责人基本信息,参与人员,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内容与形式等)

本学期,院(系)团委递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前两周,前两周内可申报整个冬季学期的活动,其它时间不接受申报。申报表中务必写明开展活动的时间。校团委将于第三周周三前在团委网站公布受资助单位名单及资助金额。

2.活动开展。受到资助的团支部应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前告知确定的活动时间及地点,可同时领取资助金额的二分之一作为启动资金;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至少邀请一名学院(系)团委书记参加,校团委将抽查部分团支部团日活动的开展情况。

3.上交总结。受到资助的团支部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总结、活动期间所购物品正规发票和账目明细上报校团委组织部,活动总结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twzzb@126.com,并附2-4张活动照片。("活动总结"应包括:活动的实施情况和人员参与情况,重点是活动的效果和团员青年对活动的反馈,可适当介绍活动的成功经验与不足)

鼓励未受资助的团支部上报主题团日活动总结,具体要求参照受资助团支部。

 

   联系人:王国建  66134787-16  

齐凤彪  66134787-19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09年11月25

上一条:关于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思想状况问卷调研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09年基层共青团工作总结与评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