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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0年03月09日 00:00  齐凤彪   浏览次数:

各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社区学院团工委:

为进一步提高团内统计工作水平,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团基本信息,更好地服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团中央组织开发了"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该系统自今年起在全团范围内推广使用。按照团中央和团市委的工作要求,为做好该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并以"新老软件并行"的办法完成2009年度团内统计工作,校团委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认真学习《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用户手册》,观看《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系统教学片》,试用系统,全面熟悉系统,有问题及时同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2、按照《"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说明、组织代码编定规则》(附件1)、《"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上海大学团组织代码表》(附件2)的有关要求以及团的关系归属,明确下属各级团组织统计汇总关系。按照组织代码编定规则,为所属基层团组织编定代码。各院系团委务必于315前将所在院系团组织编码及团组织名称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qfb@shu.edu.cn,具体样式参照附件2

3、全校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信息录入维护标准》(附件3)进行数据采集,自下而上,逐级汇总,逐级上报。

4、各级团组织需认真校核上报数据,并执行汇总。统计结果同使用旧版软件统计的结果作对比,属使用旧版软件统计时不准确造成数据差异较大的,应对旧版软件统计数据进行修正,确保主要数据一致。

二、工作要求

1、保证数据质量各级团组织要严格依据信息录入维护标准,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与完整。

2、确保信息安全。各级团组织要建立规范的安全保密制度,院系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严防数据资料泄密。

3、上报时间及方式。各院(系)团委务必于324前将生成的上报文件(.cyl格式,注意不是excel格式文件)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报送时由院系团委主要负责人以光盘或U盘形式直接交至校团委组织部,不得使用互联网等介质进行数据传输(如不得发送邮件等),以确保信息安全。

 

联系人:王国建  6613478716

        齐凤彪  6613478719

 

 

附件1"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说明、组织代码编定规则

附件2:"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上海大学团组织代码表

附件3:"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信息录入维护标准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0310

 

 

 

 

附件1

"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说明、组织代码编定规则

一、下载说明

全校各级团组织下载并适用"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基层组织版),特别注意不适用领导机关版。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shyouth.net/website/index/content.jsp?ct_id=63882&sj_dir=root_index_zxgg所在位置:上海共青团主页—最新公告—更多—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基层组织版)。

特别注意:在打开本系统前,请将您使用的电脑时间改为20091211231的任何一天,并保证能在电脑所示时间20091231日前完成基本信息的采集和上报。

二、组织代码编定规则

为清晰地反映各级团组织之间的关系,各级团组织需按一定规则为下一级团组织编定组织代码。基层团组织在登录数据采集系统之前,都要输入本级团组织的代码。

团组织代码每3位为一层,每一层表示一级团组织,每个团组织的代码由上一级团组织编定。上级团组织在为下级团组织编订代码的时候,应该遵循一定的顺序,例如:团市委为上海大学团委编定的代码为000.009.050.021,校团委为研工团委编定的代码为000.009.050.021.024,那么研工团委为下一级第一个团总支(如材料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编订代码应为000.009.050.021.024.001,材料学院研究生团总支为下一级第一个团支部编定的代码则为000.009.050.021.024.001.001,以此类推。

 

附件2 "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上海大学团组织代码表

序号

团组织

代码

1

巴士汽车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01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02

3

法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03

4

房地产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04

5

高等技术学院团总支

000.009.050.021.005

6

公共管理系团委

000.009.050.021.006

7

管理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07

8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08

9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09

10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10

11

经济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11

12

理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12

13

美术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13

14

社会科学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14

15

社区学院团工委

000.009.050.021.015

16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16

17

数码艺术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17

18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18

19

土木工程系团委

000.009.050.021.019

20

图书情报档案系团委

000.009.050.021.020

21

外国语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21

22

文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22

23

悉尼工商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23

24

研究生工作团委

000.009.050.021.024

25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25

26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26

27

自强学院团委

000.009.050.021.027

 

附件3

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信息录入维护标准

一、团组织信息录入维护标准

1、组织基本信息

【团组织机构代码】录入该团组织被赋予的代码,为层次型结构编码,每3位为一层,每一层表示一级团组织,每个团组织编码由上一级团组织编定。

【团组织简称】录入该团组织规范简称,不多于25个汉字,其简称为"单位规范简称+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特别注意,"单位规范简称"以附件2中"团组织"名称为准,不得使用学校内部简称。单位规范简称以院系为首,前面不需要加"上海大学",以团支部为例,顺序以院系规范简称+入学年份+**班团支部,如"法学院08级法律硕士专业第三团支部"。研究生团总支或团支部中必须带有"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字样。

【团组织名称】录入该团组织全称,不多于50个汉字。名称为"共青团+单位规范全称(以公章为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组织类别】选择该团组织的类别,包括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联合团支部)。

【单位所属行业类别】各级团组织均选择"公立学校"。

【本级团组织行政编制数】指由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本级团组织行政编制人员定额。

【行政编制实际配备数】指本级团组织根据行政编制配额,实际配备的占行政编制人员数量。

【本级团组织事业编制数】指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本级团组织事业编制人员定额。

【事业编制实际配备数】指本级团组织根据事业编制配额,实际配备的占事业编制人员数量。

【本级团组织班子职数】指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本级团委领导班子职位定额。

【团委班子实际配备数】指本级团委根据班子职数,实际配备的班子人员数量。

2.组织详细信息

【下辖团组织信息】指根据组织隶属关系,本级团组织以下的各级团组织数量(包括团总支和团支部),以及这些团组织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班子职数汇总信息。

【团员数据信息】指本级团组织及以下的各级团组织的团员有关数据信息。其中"申请入党团员数"指截止本年底(20091231)已经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数量;"团员入党数"指本年度发展入党的团员数量;"经推优入党团员数"指本年度发展入党的团员中,经由团组织按照一定程序向党组织推荐的数量;"保留团籍的党员数"指已经成为党员,但仍保留团籍的团员数量;"超龄离团团员数"指本年度内因超过28周岁而离团的团员数量;"流出团员数"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活动的团员数量;"流入团员数"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未将正式组织关系转入就业或居住地团组织,但参加就业或居住地团组织活动的团员数量。

二、团干部信息录入维护标准

【姓名】录入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在使用的姓名全称,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姓名简拼】姓名拼音的首字母,录入姓名后自动生成。

【身份证号】录入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身份证号码。

【性别】选择性别,录入身份证号后可自动生成。

【民族】选择其归属的、国家认可的、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族。

【出生日期】录入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并经组织、干部、人事部门确认的出生年月日,按公历录入,采用"年月日"格式,8位数字连写,如"19811120",表示19811120,录入身份证号后可自动生成。

【年龄】填表时年龄,按周岁计算,录入身份证号后可自动生成。

【是否专职团干部】选择该团干部是否专职团干部。专职团干部指该干部所占编制为本级团组织编制,且实际工作中主要从事团的工作。专职不专用的团干部仍为专职团干部。其余均为兼职团干部。

【政治面貌】选择该团干部的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年龄超过28周岁且不是党员的团干部选择共青团员。

【是否同级党委(支部)成员】选择该团干部是否担任同级党委(支部)的党委(支部)委员、候补委员。

【团内现任职务】选择该团干部在同级团的委员会内的现任职务。

【任现职年月】录入由具有法定管理权限的机关签发的文件确定的该团干部任现职日期或由会议决定该团干部任现职的日期,按公历录入,采用"年月"格式,6位数字连写,如"200611",表示200611月。

【任现职方式】选择该团干部任现职的方式,包括选举产生和组织任命。其中"选举产生"指通过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投票,经多数通过后确定干部任职的方式;"组织任命"指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通过委任、考任、聘任等形式确定干部任职的方式。

【全日制学历】选择在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全日制正式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习经历名称,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填写,正在攻读的学历不填写。

【全日制学校】选择为其颁发全日制教育学历证书的教育机构名称。

【在职教育学历】选择在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在职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习经历名称,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填写,正在攻读的学历不填写。

【在职教育学校】选择获得在职教育学历的教育机构名称。

【固定电话】录入固定电话,不多于50位半角字符。

【移动电话】录入移动电话,不多于11位半角数字。

【电子邮箱】录入电子邮箱,按电子邮箱标准格式填写。

三、团员信息录入维护标准(同团干部信息相同字段不再重复列出)

【政治面貌】选择该团员的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已经入党的团员选择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入党年月】录入按党章规定该团员入党的日期,按公历录入,采用"年月"格式,6位数字连写,如"200611",表示200611月。

【入团年月】录入按团章规定该团员入团的日期(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按公历录入,采用"年月"格式,6位数字连写,如"200611",表示200611月。

【团员所在领域】均选择"学校"。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0年上海大学共青团“争红旗、创特色”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启动上海大学第三期青马工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