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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12年冬季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2年11月22日 00:00  徐龙海   浏览次数:

各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社区学院团委:

上海大学"活力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是我校团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扎实推进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校团委决定于20122013学年冬季学期继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学习十八大,我与祖国共发展

党的十八大于2012118日至1114日在北京隆重召开,胡锦涛同志在开幕式做的十八大报告全面回顾了过去五年发展历程,同时展望未来五年乃至十年的前进方向,其内涵十分丰富,其精神实质非常深刻,与祖国的发展以及人民的幸福生活休戚相关,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领会,并转化成实际行动的动力与方向。为进一步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创造力,培养广大团员青年的主人翁精神,提升广大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我们号召各团支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开展以"学习十八大,我与祖国共发展"为主题的系列主题团日活动,通过深化学习内涵、创新学习形式、转化学习成果,进一步发扬广大团员青年爱党爱国爱校精神,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创新实践、奋发有为,在我校第二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之际,为祖国的明天、为上海大学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要求

1、参与度高,要求每次活动支部成员出勤率为90%以上,做好出勤记录,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

2、紧扣主题,要求活动深入挖掘"学习十八大,我与祖国共发展"主题的内涵与价值,以"学习-实践-总结"的循环系统来策划活动,从团员青年的视角来诠释对主题的理解。

3、重在创新,鼓励活动形式丰富多样、行之有效,尤其要遵循"学生的培养更重要在课外"的思想,将团员青年对于十八大精神的理解引向深化。例如通过走近一名代表,与代表共话十八大精神;研究一项提案的形成过程,集合支部集体智慧,为学校发展乃至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4、认真总结,每次活动要求进行总结并反馈,至少要撰写1篇新闻稿、3篇团员心得,拍摄4-6张活动照片,有条件的支部还可通过短片、PPT等多媒体形式反映活动情况,反馈情况将作为经费下发依据。

5、合作交流,每次活动至少要邀请两名其他团支部成员参加,提出建议与意见,并各自形成一份评价书,以加强支部间的交流与互动,帮助主题团日活动更好地进行。

三、专项基金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拟申报活动支部需填写"上海大学‘主题团日活动’专项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同a意后,由学院统一排序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dtwzzb@126.com("活动方案"应包括:活动主题和名称,团支部名称及团支书、负责人基本信息,参与人员,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内容与形式等)

本学期,学院团委递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为126日之前。校团委将于后一周在团委网站公布受资助团支部名单及资助金额。鼓励学院团委对申报团支部给予进一步指导及支持。

2.活动开展。受到资助的团支部应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告知确定的活动时间及地点。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至少邀请其他两位团支部成员参加。学院团委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应对团支部予指导与帮助,校团委将抽查部分团支部团日活动的开展情况。

3.上交总结。受到资助的团支部须在本学期第十周将活动总结、活动期间所购物品正规发票和账目明细上报校团委组织部,活动总结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twzzb@126.com,并附活动照片和评比答辩的照片4-6张、新闻稿、团员心得、评价书等相关材料。("活动总结"应包括:活动的实施情况和人员参与情况,重点是活动的效果和团员青年对活动的反馈,可适当介绍活动的成功经验与不足)

4.审核材料。校团委将根据活动总结材料及其他支部成员的反馈信息等评估该活动的质量,审核通过者,校团委将根据上报的账目明细,下发剩余的经费,多退少补。若审核未通过,校团委将酌情扣除下发的经费,并提出整改意见。

5. 答辩展示。校团委将根据活动策划、过程和总结情况遴选出较优秀的团支部,并于第十二周末或新学期初开展答辩展示,给予优秀团支部以荣誉奖励。鼓励未受资助的团支部上报主题团日活动总结,参与答辩展示。推荐主题团日活动内涵深刻、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优秀团支部参与市级评比。

 

联系人: 徐龙海  66134658*807

         张飞飞  18818216342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21120


2012年冬季学期主题团日活动通知及附件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宣讲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3年上海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