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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宣讲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2年11月23日 00:00  韩晓霞   浏览次数:

各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社区学院团委:
为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按照相关要求,各基层团组织要积极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宣讲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
二、主要内容
围绕十八大专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建设、经济及战略安全、文化培育、生态文明、青春信仰等类别,积极邀请学校、学院党政领导、党史理论专家、社科学院十八大精神宣讲团等专家学者为学生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
1、结合学生中对国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模糊认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推动实现科学发展的具体案例,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国情,廓清模糊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2、结合学生广泛关注的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帮助学生进行正确的社会观察,激发学生成才报国的热情和责任感。
3、结合专业特色、学院活动优势、团员青年喜爱的方式,特别是在宣讲活动的设计和形式上进行充分的氛围营造,让理论鲜活起来、让报告生动起来、让同学喜爱起来。开展例如:微博直播互动、现场分享学习体会、撰写学习心得、与宣讲嘉宾面对面交流、参与话题讨论等多种形式。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组织要广泛发动、充分动员,观众组织等方面工作。
每一个基层团组织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开展一次理论宣讲活动。有条件的学院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播。鼓励基层团组织积极联动,以联合申办的方式开展宣讲活动。每场报告会参与学生不少于100人。
2、各基层团组织可自行邀请宣讲嘉宾确定主讲题目,也可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活动师资及课程一览表》选择自己希望邀请和承办的讲座。请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宣讲活动申报表》(见附件二)于2012年11月30日(周五)前纸质版报送校团委三楼,电子版发送:shdxsbdxj@163.com
3、总结宣讲活动。宣讲结束后一周内,各承办基层团组织提交活动照片4-6张、新闻稿、学生学习心得、宣讲现场录音、音视频资料等相关材料,并上传活动资料到上大团委微博,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和效果。(新闻稿中侧重体现宣讲形式的创新和特色,重点反馈团员青年的学习体会和心得。)
 
联系人:韩晓霞 13816834673
               司俊丽 18817805029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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