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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秀大学生西部基层建功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3年03月14日 00:00  徐龙海   浏览次数:

各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和团中央书记处的有关部署,根据团中央《关于在"211工程"高校中实施"优秀大学生西部基层建功计划"的通知》要求,引导优秀毕业生到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事业发展空间最广阔的地方去发挥聪明才智、展现人生价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优秀大学生西部基层建功计划

 
   二、工作目标 
      引导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主动到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就业,在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过程中经受锻炼、建功立业。

 
    三、人员选拔范围 

 12013届应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

 2、参与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信有礼;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拥护党的大政方针;

3)现任或曾任校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有丰富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

4)自愿到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有甘于奉献、甘于吃苦的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5)全国、省、高校三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员优先推荐;

6)品学兼优,没有挂科现象;

7)身体健康。

四、主要服务地区和对接岗位信息及说明

主要服务地区和对接岗位为中西部地区基层一线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遵循双向选择原则,用人单位将根据报考情况择优录取,单位具体信息及要求见附件1

五、报名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32511:00
       有意向的毕业生请认真填写《人员报考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表格以"上海大学+姓名"命名发至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统一汇总后将《人员报考情况登记表》和《报考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报校团委,发送至sdtwzzb@126.com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联 系 人:徐龙海

联系电话:66134658*807

联系地址:校本部A楼收发室3楼校团委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3314

通知及附件23

附件1-1中部省份用人需求

附件1-2西部省份用人需求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3年度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课题研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团市委书记潘敏同志在共青团上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所做工作报告(节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