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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大学优生优干评选通知

创建时间:  2014年10月22日 00:00  沈青松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上海大学共青团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
    为表彰过去一个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集体,进一步激发全校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2014学年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有突出贡献;成绩优秀,获得当年度奖学金;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一般应该获得当年度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院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上海大学先进集体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集体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主题团日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和凝聚力。评选范围包括学生班级、团支部、团总支等集体。
三、名额分配及操作办法
校级优秀个人及先进集体的总名额由校团委根据我校学生及集体总数按比例核定,各院系及校部按分配好的名额进行推荐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其中,由钱伟长学院升入其他学院三年级的学生仍由钱伟长学院评选。
四、时间节点
10月22日               校团委下发2014年评优通知;
10月23日—11月12日   各院(系)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符合本学院(系)实际的评选细则,对相关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及实施细则等予以公示,并报校团委备案;
11月13日—11月24日   各院系根据评选细则向全院学生传达团委精神,基层班团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11月24日—11月30日   各院(系)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在本院系内公示三天,并整理各类上报材料;
11月30日          各院(系)上报各类评优名单及完整材料。
 
 
 
 
 
五、工作要求
1、评选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应由基层班团组织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名单必须经院系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学院应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并制定实际操作的评选细则。
六、材料上报
1、各类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登记表中基层意见栏须加盖院(系)级公章(行政章或党委章)。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
3、评选汇总表。院系团委报送材料时,请按照各类奖项,列出申报名单汇总表以防遗漏,汇总表抬头需加盖院(系)级公章(行政章或党委章),并写明公示情况。
4、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压制成一张光盘,与纸质版材料统一送到A楼收发室三楼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 仇静豪 66134658转803
         王薇薇 15201931869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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