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机关团总支、直属单位团总支:
根据团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4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准确地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更好地服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校团委对2014年度统计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熟悉系统。新版信息管理系统在2013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更新,组织学习"上海市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学院团委在学习《"上海市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登陆说明及工作流程》(附件1)的基础上全面熟悉系统,有问题及时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2、调整代码。按照《"上海市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组织代码编定规则及信息录入维护标准》(附件2)的有关要求以及团的关系归属,明确下属各级团组织统计汇总关系。若下级团组织归属关系发生变化(新成立、撤销、划转、合并等),上一级团组织应在系统中对代码作相应调整,按照组织代码编定规则,明确以下各级团组织统计汇总关系。各学院具体编码请参照附件3。
3、及时部署。各级团组织要迅速自上而下部署、培训到基层团支部,确保信息统计工作全面推进。在2013年数据基础上,指导并督促下属各级团组织按照《上海市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基本信息录入维护用户手册》(电子版刻录于光盘中)进行数据录入、更新与补充,自下而上,逐级汇总,逐级上报。特别注意采集、汇总的顺序是:(1)四级团组织(团支部);(2)三级团组织(团总支);(3)二级团组织(学院团委);(4)一级团组织(校团委)。
4、按时录入。各级团组织需认真校对核准上报数据,并进行汇总,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2014年上海大学共青团年统工作。
5、逐级上报。各类数据信息填报要从基层团支部做起,各级团组织统计有关数据并逐级汇总上报。
特别提醒:因本次集中年统时间较往年稍有提前,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月8日,各级团组织应再次认真校核基层上报数据,完成数据更新及补充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保证数据质量。各级团组织要严格依据信息录入维护标准,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与完整。
2、确保信息安全。各级团组织要建立规范的安全保密制度,院系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严防数据资料泄密。
3、完成时间。各院(系)团委务必在11月21日18:00前完成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的团组织信息收集工作。
联系人:仇静豪 66134658*803
王薇薇 15201931869
附件1:"上海市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登陆说明及工作流程
附件2:"上海市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组织代码编定规则及信息录入维护标准
附件3:"上海市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上海大学团组织代码表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