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机关团总支、直属单位团总支:
根据团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准确地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更好地服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校团委对2015年度统计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熟悉系统。新版信息管理系统在2014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更新,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上海市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基本信息录入维护用户手册》(下载链接见附件1),全面熟悉系统,有问题及时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2、及时部署。各级团组织要迅速自上而下部署、培训到基层团支部,确保信息统计工作全面推进。在2014年数据基础上,指导并督促下属各级团组织按照《上海市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基本信息录入维护用户手册》进行数据录入、更新与补充。
3、逐级上报。各级团组织必须严格落实逐级上报的原则,各类数据信息填报必须从基层团支部做起,逐级汇总上报。特别注意,采集、汇总的顺序是:(1)四级团组织(团支部);(2)三级团组织(团总支);(3)二级团组织(学院团委);(4)一级团组织(校团委)。
4、按时录入。各级团组织需认真校对核准上报数据,并执行汇总,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2015年上海大学共青团年统工作。请各级团组织在以下时间段内更新数据:11月23日—11月30日 9:00-18:00。
二、工作要求
1、保证数据质量。各级团组织要严格依据信息录入维护标准,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与完整。
2、确保信息安全。各级团组织要建立规范的安全保密制度,各院(系)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严防数据资料泄密。
3、完成时间。各院(系)团委务必在11月30日18:00前完成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的团组织信息收集工作。
联系人:韩晓霞 66134658*808
池佳晖 18717792185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