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上海大学"活力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是我校团委在群团工作重要工作背景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的重要内容。在院校两级团委的指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卓有成效的主题团日活动。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提升团的吸引力、凝聚力,校团委决定于2015—2016学年冬季学期在全校团员青年中继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前瞻"十三五",携手未来路
随着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的召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成为国人最关心和热议的话题。"十三五规划"横跨2016年至2020年,这是中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阶段和"撞线"时间。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后备军和助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在国家发展的关键时期,当代青年大学生,更应该提升团员意识,履行团员义务,为班级、团支部、院(系)、学校、国家、社会的发展贡献青春的智慧和力量。各团支部可以通过学习团务知识、模拟撰写团代会提案、开展专题讨论、畅想未来规划、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仰望星空并脚踏实地,思考如何将看似离我们遥远的"规划"践行到团员青年的日常生活中。
2、青春发声争露锋芒,社会治理有我力量
近日,《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出台,为广大青年描绘出了未来共青团工作的愿景。作为共青团员,在上海群团改革试点大背景下,更要积极参与和互动,让社会看到青年的力量,看到共青团组织的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是增强共青团群众性的良好方式。所谓社会治理,就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诸行为者,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各团支部可以通过发起或参与"微公益"项目、参加志愿者活动、走进社区、服务社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调解民事纠纷、参与执法监督、了解民生民情民意、科普宣传、技能帮扶等活动,让团员青年亲身体验社会治理工作,思考青年在社会治理中应有的责任和担当,为社会进步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3、向上向善汇聚青年力量,凝心聚力助推科技创新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我们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创新"这个词,和青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习总书记曾寄语广大青年"要在创新创业中展现才华、服务社会"。青年人思维活跃,富有激情,有闯劲有干劲,对创新创业来说是巨大优势,青年人必将成为创新创业的生力军。各团支部可以通过参观创业孵化器和高新科技园区、聆听青年创客讲座、新型概念构想、创意物品制作、兜售创意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让青年学生弘扬创新精神,提升创新能力,在创新创业的大舞台上绽放最美的青春梦想,也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4、吹响青春号角,点燃运动激情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大多数青年变成了"拇指族"、"低头族";娱乐几乎占据了同学们们绝大部分空闲时间,而运动却渐渐淡出青年人的视野。习总书记曾说过:"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健身运动,强健体魄、砥砺意志,凝聚和换发青春力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贡献。"为鼓励青年大学生积极进行体育锻炼,把运动作为一种健康生活方式,各团支部可以通过形式多样的长期性活动,如运动技巧讲座、健康知识宣讲、微博打卡、微信晒步、APP记录、挑战赛、健康管理等形式,勉励同学们加强体育锻炼,养成健康习惯,在日复一日、坚持不懈的体育锻炼中,锤炼坚强意志,塑造健全人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储备能量、努力奋斗。
二、活动要求
1、参与度高,要求每次活动支部成员出勤率为80%以上,做好出勤记录,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
2、鼓励创新,活动形式不限,内容正面向上、积极进取即可。
3、团结协作,可以与其它一个或多个团支部联合开展。
三、活动流程
1、活动申报
申报活动的团支部提交活动方案,并填写专项基金申报表(见附件1),经学院团委审核同意后,由学院统一排序,填写材料上交情况的统计表(附件4),上交纸质版材料到校团委组织部(A楼对面的收发室上面的二楼隔间内组织部办公桌),并做好材料的签收工作。同时学院将电子版材料和统计表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主题团日中心的公共邮箱:sdtwzzbtrhd@163.com 。本科生和研究生皆通过学院团委统一汇总上交。
学院团委递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为12月11日(第三周周五)16:00之前。
2、主题解读分享会
校团委将举行主题团日活动的主题解读分享会,邀请人气教师、优秀团支书等嘉宾对本学期的主题进行详细解读,分享主题团日活动开展的经验和心得体会。关注微信公众号"组团爱上大",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活动前另行通知。
3、活动开展
团支部开展各类主题团日活动,学院团委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应对团支部给予指导与帮助。主题团日中心每学期会根据汇总上来的所有基金申请表和活动策划案,从策划格式、活动内容、学院申报数量等方面综合考量,认真审核和筛选,确定拟资助名单,并于第四周在团委网站和微信平台进行公布。同时,也会从中挑选出20个以上的特色精品活动,安排同学观摩团支部的活动,后期进行报道和成果展示。
4、上交总结
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的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向所属学院团委递交活动总结表(附件2),需有学院的评价与盖章。材料需包括:活动照片不少于3张,一份新闻稿,活动的账目明细表。可提交补充材料(报销要求参考附件3)。
活动总结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齐,填写清楚材料上交情况的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装袋,1月8日(第七周周五)16:00前交至校团委组织部(A楼对面的收发室上面的二楼隔间内组织部办公桌),并做好材料的签收工作。电子版和统计表需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校团委组织部主题团日中心的公共邮箱:sdtwzzbtrhd@163.com 。
5、答辩展示
校团委将根据活动策划、开展过程和总结材料遴选出优秀的团支部,参与校级答辩展示会,授予表现优秀者"活力团支部"荣誉。
6、校级资助
校级资助的方式为部分资助,根据活动实际花费情况酌情考虑资助金额。申报金额上限为300元,上交的活动策划中需要认真做好活动预算,活动预算情况将纳入活动资助的考评范围之内。第四周,校团委将在团委网站公布拟资助团支部名单。同时我们也鼓励学院团委对申报团支部给予进一步支持。校团委组织部将对活动策划、开展情况及活动总结进行认真审核和筛选,对于拟资助团支部,上交活动总结且活动开展切题有效,学期结束时将被纳入正式资助名单,获得校级资助;活动与策划不符、活动质量太低、未上交活动总结,都将失去被资助的机会;未进入拟资助名单的团支部,若活动开展较好并及时按要求上交活动总结材料,将有机会被纳入正式资助名单,获得校级资助。
学期末,最终资助名单将在团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受资助的团支部需到校团委组织部(A楼对面收发室二楼隔间内)上交报销的发票并做好信息登记。2015年秋季学期评选出的 "活力团支部",本学期若进入校级答辩环节,将给予本学期审批金额的双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晓霞 66134658*808
池佳晖 18717792185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