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大学共青团信息工作水平,推动信息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上海大学共青团信息工作奖评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工作包括信息调研与报送,青年工作课题研究,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第三条 上海大学共青团信息工作奖是上海大学共青团系统对信息工作进行表彰的奖项,由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设立。
第四条 上海大学共青团信息工作奖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周期在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获奖单位及个人将在年底予以表彰,并计入各级团组织的年终工作考核之中。
第五条 上海大学共青团信息工作共设以下奖项:
(一)"上海大学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为上海大学各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社区学院团工委。校团委将参照第六条的评分细则对以上团组织全年信息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按照总分排名,确定3-5家"上海大学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二)"上海大学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为全校专兼职团干部。各级团组织均可参照第七条基本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参评,校团委结合各级团组织上报信息的质量和数量等情况对候选人综合评定。
(三)"上海大学共青团优秀信息员"
评选范围为各院系负责共青团信息工作的学生。由各级团组织申报,校
团委对信息员工作进行考核后确定。
第六条 上海大学共青团信息工作评分细则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息工作,能够形成完善的信息收集,报送,反馈,激励等工作机制,并能严格执行(满分10分);
(二)重视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有相关的规划或实施方案。能够积极运用电子信息和网络技术等,不断推动自身工作的发展(满分10分);
(三)设有责任心强、政治敏感度高的信息员,信息员积极配合所在团组织做好信息工作(满分5分);
(四)有团组织自办的报纸、刊物等信息交流刊物(满分10分)
(五)向校团委宣传部shutxdt@163.com每报送一条有价值的新闻,加1分。
(六)结合每月调研需求要点,向校团委宣传部shutxdt@163.com每发送一次调研信息,加1分。
(七)重大紧急信息漏报、迟报、瞒报的,每次扣5—10分
(八)认真组织开展青年工作和青年群体的动态研究,积极申报理论课题,提交论文成果,每篇加2分。
(九)所报信息被校团委综合采用的,每次再追加1分,被团市委相关宣传媒体综合采用的每次追加2分,被团中央综合采用的每次追加3分。
第七条 上海大学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基本评选条件是:
热爱共青团信息工作,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信息工作成绩突出;所在团组织信息工作排名不得在最后5位。
第八条 团委每学期通报各院系团组织、研究生工作团委、社区学院团工委上报信息数目、得分、累计得分和排名情况;年底公布本学年各级团组织信息工作得分情况。
第九条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考核和对本办法进行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从2009年3月22日起执行。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0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