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
为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按照共青团上海市委的要求,切实做好2009年团组织的年度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团组织负责人要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和落实。
2、数据填写要求详实、准确。要在理解清楚概念的基础上,准确填写各表格数据,并且所填数据要有出处,有证明。
二、时间节点及上报方式
请各院系团委于2010年1月11日前将电子版的后缀名.sat文件(由统计软件生成)发至信箱:sdtwzzb@126.com,纸质报表(excel表格)同时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需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具体要求请参照《上海市共青团组织年统软件操作指南》(附件1)和《上海大学共青团组织年统工作办法》(附件2)。
联系人:齐凤彪 66134787—19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09年12月29日
附件:1、上海市共青团组织年统软件操作指南
2、上海大学共青团组织年统工作办法
3、各院系单位代码
附件1: 上海市共青团组织年统软件操作指南
一、下载
地址:http://www.shyouth.net
位置:"最新公告"栏,点击进入"团员、团干部及组织情况统计系统"。
二、安装
将"NT2009.zip"文件解压缩后,双击"团员、团干部及组织情况统计系统.exe"文件图标,再按"安装"即可。
三、操作
1、双击自动生成在桌面上的"团员、团干部及组织情况统计系统"快捷方式图标,进入密码:"8888"。
2、制作上报文件:
第1步,双击左上角一竖栏里的"模板"(前面有个小"+"号)。
第2步,打开后,选中"(2009)模板文件",双击进入模版文件,填写"标题":右上角的"单位代码"、"填报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固定电话、手机)"。
第3步,关键步骤:点击左上角"文件(T)"——"保存统计文件"——"输入文件名称",输入完毕后按"确定"。
这一步非常关键,一定要先保存,再填报数据!!!
第4步,进入"表一",输入各项数据。
注意:其中只有白色空格可以输入,蓝色空格不能输入。全部白色空格输入完毕之后,选择左上角"操作(X)"——"执行核算",蓝色空格将自动生成各项总和。
第5步,关键步骤:点击左上角"文件(T)"——"保存统计文件"。
这一步非常关键,请大家记得,每张表格白色空格填完后都要"执行核算",算出蓝色空格中的数据,然后立即保存,每核算一次,就要保存一次!!!
第6步,选择"操作(X)"——"执行校核"。
如"校核成功",继续填写"表二",依此类推;
如未显示"校核成功",则说明"校核失败",页面会显示哪张表的哪行、哪列些数据出问题,对前表白色空格中所填数据进行复查修正,数据修正后,选择"操作(X)"——"执行核算",蓝色空格将自动生成新的各项总和,于是点击左上角"文件(T)"——"保存统计文件",再选择"操作"——"执行校核",直至全部数据问题解决,显示"校核成功",继续填写"表二",依此类推。
第7步,全部表格数据输入、核算、校核完毕之后,选择"系统功能(Z)"——"制作上报文件"——"输入上报年份(请填写2009,因为这个日期是自动与电脑同步的,所以到了2010年1月1日之后,它将自动变成2010,这时候一定要看清,务必把它改回2009)"——"确定"——"请输入汇总后单位名称(必填)、汇总后单位代码(必须是8位)、制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我的文件"——"2009"——"某文件名(一开始保存的那个)"——"执行汇总"。中间会问"包含空表,是否继续",选择"继续"。
如成功,选择"另存统计文件",会显示汇总后的文件的路径,按照这个路径找到该文件(请注意,是.sat格式的),交给上级团组织。
如表间校核失败,会显示哪些数据出问题,须进行复查修正,方法见第6步中"校核失败"后做法。
四、生成纸质报表
在统计文件打开着的状态下,选择左上角"文件(T)"——"打印预览",等待片刻(这时候会出现短暂的死机现象,请不要惊慌),即可生成EXCEL报表,该报表纸张大小默认为A4,可直接打印。
注:vista系统环境下暂不能正常运行本年统软件。
附件2: 上海大学共青团组织年统工作操作办法
为统一标准,提高效率,扎实做好今年我校共青团年统工作,特制订本办法,请各院系团委参照执行。
1、统计对象: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类学生,以及团干部(包括教师和学生)。其中,成人教育类学生不予统计。
2、各院系团委只统计软件中表1至表6的相关内容,表7至表9不予填写。凡需统计的数据中,根据具体情况,只计算各表中"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影视事业"中"大专院校学生"与"教师、演员及其它"项。
3、标题中,"单位代码"按照附件3中各院系代码填写,填报单位填写"**学院(系)团委","负责人"和"填表人"统一填写各院系团委书记姓名。
4、表1 中,"超龄离团数"为超过28周岁的团员青年数;"推优"情况一栏中,"保留团籍的党员数"为28周岁以下的党员,28周岁以上党员不予统计;"流动团员"一栏,流出数为09届毕业生团员数,流入数为09级新生团员数,以及其他流入流出情况。
5、表2中,"应建团单位数"和"已建团单位数"包括团委、团总支和团支部总数,原则上两者数量应该相等。"团组织数"一栏中,"团委数"与"独立单位团委数"相等,"团总支数"与"独立单位团总支数"相等,"团支部数"与"独立单位团支部数"相等。关于"团小组数"、"独立单位团小组数"和"团工委数",各院系团委不予填写。
6、表3、4中, "专职团干部"仅指专门从事团工作的教师,兼具辅导员身份的团干部为兼职团干部,不在表3、4中统计。
7、表5中,"兼职团干部"包括学生和教师。
学生包括:班级团支部委员、各级团总支委员、团委委员以及兼职副书记等;
教师包括:兼具辅导员身份的团委书记、副书记、团委委员等。
8、表6中,团委兼职书记、副书记按实际情况填写,教师任书记或者副书记的填写在"教师、演员及其它"一栏中,学生任副书记的填写在"大专院校学生"一栏。
附件3: 各院系单位代码
学 院
|
单位代码
|
学 院
|
单位代码
|
巴 士
|
03220001
|
社 科
|
03220014
|
材 料
|
03220002
|
生 命
|
03220015
|
法学院
|
03220003
|
数 码
|
03220016
|
房地产
|
03220004
|
通 信
|
03220017
|
高 职
|
03220005
|
图情挡
|
03220018
|
管 理
|
03220006
|
土 木
|
03220019
|
公共管理
|
03220007
|
外 语
|
03220020
|
环 化
|
03220008
|
文学院
|
03220021
|
计算机
|
03220009
|
悉 商
|
03220022
|
机 自
|
03220010
|
研究生
|
03220023
|
经 济
|
03220011
|
影 视
|
03220024
|
理学院
|
03220012
|
中 欧
|
03220025
|
美 术
|
03220013
|
自 强
|
0322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