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团属媒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上海大学各团属媒体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摆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和宣传口径,在原则问题和敏感问题上,要旗帜鲜明、从严把关。
第二条 各团属媒体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扣青年成才需求,用先进的文化引领学生思想。
第三条 上海大学各单位创办的团属报刊须向校团委申请备案,并取得统一分配的刊号方能在校内公开发行。需要临时出版发行报刊的亦需要申请临时刊号方能公开发行。没有备案的将不得参与团属媒体年度评优评先。
第四条 媒体名称、指导老师、负责人、发行范围、宗旨等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时须及时向校团委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条 各媒体要健全和完善审读机制,保证内容积极向上,合乎创办宗旨,不得刊载虚假违法广告。原则上须经指导老师审核后方可发行。
第六条 要加强团属媒体经费的管理,学生通过拉赞助所得的赞助费、广告费等应当用于提高报刊质量、团队建设等正常开支,不得用于吃喝玩乐,助长不正之风。
第七条 各媒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访规则,在采访时,采访人员应佩戴或出示有效证件,尊重受访者,不得损害他人人格。
第八条 各团属媒体应按照《上海大学团委宣传信息报送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至校团委二楼办公室咨询台,并填写报送登记表,以备交流和考核。
第九条 校团委于每年四月评选出"上海大学十佳团属媒体"及"上海大学校园传媒精英"等奖项,以鼓励我校团属媒体的蓬勃发展。
第十条 本办法从2009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二00九年十月
附:
上海大学团属媒体登记表
名 称
|
|
主办单位
|
|
指导老师
|
|
创办时间
|
|
经费来源
|
|
发行数量
|
|
发行范围
|
|
刊物种类
|
□ 报纸型 □刊物型
□ 其它
|
出刊周期
|
|
负责人
|
姓名
|
|
年级专业
|
|
职务
|
|
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
|
|
读者对象
|
|
创办宗旨
|
|
内容简介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