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上海大学团属媒体管理办法

创建时间:  2010年03月03日 00:00  唐少琪   浏览次数:

上海大学团属媒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上海大学各团属媒体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摆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和宣传口径,在原则问题和敏感问题上,要旗帜鲜明、从严把关。

  第二条  各团属媒体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扣青年成才需求,用先进的文化引领学生思想。

  第三条  上海大学各单位创办的团属报刊须向校团委申请备案,并取得统一分配的刊号方能在校内公开发行。需要临时出版发行报刊的亦需要申请临时刊号方能公开发行。没有备案的将不得参与团属媒体年度评优评先。

  第四条  媒体名称、指导老师、负责人、发行范围、宗旨等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时须及时向校团委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条  各媒体要健全和完善审读机制,保证内容积极向上,合乎创办宗旨,不得刊载虚假违法广告。原则上须经指导老师审核后方可发行。

  第六条  要加强团属媒体经费的管理,学生通过拉赞助所得的赞助费、广告费等应当用于提高报刊质量、团队建设等正常开支,不得用于吃喝玩乐,助长不正之风。

  第七条  各媒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访规则,在采访时,采访人员应佩戴或出示有效证件,尊重受访者,不得损害他人人格。

  第八条  各团属媒体应按照《上海大学团委宣传信息报送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至校团委二楼办公室咨询台,并填写报送登记表,以备交流和考核。

  第九条  校团委于每年四月评选出"上海大学十佳团属媒体"及"上海大学校园传媒精英"等奖项,以鼓励我校团属媒体的蓬勃发展。

  第十条  本办法从2009111日起开始执行。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00九年十月

附:

上海大学团属媒体登记表

 

   

 

主办单位

 

指导老师

 

创办时间

 

经费来源

 

发行数量

 

发行范围

 

刊物种类

    报纸型 刊物型

    其它      

出刊周期

 

负责人

姓名

 

年级专业

 

职务

 

联系方式

(电话、邮箱)

 

读者对象

 

创办宗旨

 

内容简介

 

备注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0年上海大学共青团“争红旗、创特色”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我校学生深入学习“两会”精神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