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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上海大学共青团组织统计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0年04月05日 00:00  齐凤彪   浏览次数:

各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

为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按照共青团上海市委的要求,切实做好2009年团组织的年度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团组织负责人要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和落实。

2、数据填写要求详实、准确。要在理解清楚概念的基础上,准确填写各表格数据,并且所填数据要有出处,有证明。

二、时间节点及上报方式

请各院系团委于2010111日前将电子版的后缀名.sat文件(由统计软件生成)发至信箱:sdtwzzb@126.com,纸质报表(excel表格)同时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需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具体要求请参照《上海市共青团组织年统软件操作指南》(附件1)和《上海大学共青团组织年统工作办法》(附件2)。

 

联系人:齐凤彪    6613478719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091229

 

附件:1、上海市共青团组织年统软件操作指南

2上海大学共青团组织年统工作办法

      3各院系单位代码

 

 

附件1:           上海市共青团组织年统软件操作指南

一、下载

地址:http://www.shyouth.net

位置:"最新公告"栏,点击进入"团员、团干部及组织情况统计系统"。

二、安装

将"NT2009.zip"文件解压缩后,双击"团员、团干部及组织情况统计系统.exe"文件图标,再按"安装"即可。

三、操作

1、双击自动生成在桌面上的"团员、团干部及组织情况统计系统"快捷方式图标,进入密码:"8888"

2、制作上报文件:

1步,双击左上角一竖栏里的"模板"(前面有个小"+"号)。

2步,打开后,选中"(2009)模板文件",双击进入模版文件,填写"标题":右上角的"单位代码"、"填报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固定电话、手机)"。

3步,关键步骤:点击左上角"文件(T)"——"保存统计文件"——"输入文件名称",输入完毕后按"确定"。

这一步非常关键,一定要先保存,再填报数据!!!

4步,进入"表一",输入各项数据。

注意:其中只有白色空格可以输入,蓝色空格不能输入。全部白色空格输入完毕之后,选择左上角"操作(X)"——"执行核算",蓝色空格将自动生成各项总和。

5步,关键步骤:点击左上角"文件(T)"——"保存统计文件"。

这一步非常关键,请大家记得,每张表格白色空格填完后都要"执行核算",算出蓝色空格中的数据,然后立即保存,每核算一次,就要保存一次!!!

6步,选择"操作(X)"——"执行校核"。

如"校核成功",继续填写"表二",依此类推;

如未显示"校核成功",则说明"校核失败",页面会显示哪张表的哪行、哪列些数据出问题,对前表白色空格中所填数据进行复查修正,数据修正后,选择"操作(X)"——"执行核算",蓝色空格将自动生成新的各项总和,于是点击左上角"文件(T)"——"保存统计文件",再选择"操作"——"执行校核",直至全部数据问题解决,显示"校核成功",继续填写"表二",依此类推。

7步,全部表格数据输入、核算、校核完毕之后,选择"系统功能(Z)"——"制作上报文件"——"输入上报年份(请填写2009,因为这个日期是自动与电脑同步的,所以到了201011之后,它将自动变成2010,这时候一定要看清,务必把它改回2009)"——"确定"——"请输入汇总后单位名称(必填)、汇总后单位代码(必须是8位)、制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我的文件"——"2009"——"某文件名(一开始保存的那个)"——"执行汇总"。中间会问"包含空表,是否继续",选择"继续"。

如成功,选择"另存统计文件",会显示汇总后的文件的路径,按照这个路径找到该文件(请注意,是.sat格式的),交给上级团组织。

如表间校核失败,会显示哪些数据出问题,须进行复查修正,方法见第6步中"校核失败"后做法。

四、生成纸质报表

在统计文件打开着的状态下,选择左上角"文件(T)"——"打印预览",等待片刻(这时候会出现短暂的死机现象,请不要惊慌),即可生成EXCEL报表,该报表纸张大小默认为A4,可直接打印。

注:vista系统环境下暂不能正常运行本年统软件。 

 

附件2        上海大学共青团组织年统工作操作办法

为统一标准,提高效率,扎实做好今年我校共青团年统工作,特制订本办法,请各院系团委参照执行。

1、统计对象: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类学生,以及团干部(包括教师和学生)。其中,成人教育类学生不予统计。

2、各院系团委只统计软件中表1至表6的相关内容,表7至表9不予填写。凡需统计的数据中,根据具体情况,只计算各表中"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影视事业"中"大专院校学生"与"教师、演员及其它"项。

3、标题中,"单位代码"按照附件3中各院系代码填写,填报单位填写"**学院(系)团委","负责人"和"填表人"统一填写各院系团委书记姓名。

4、表1 中,"超龄离团数"为超过28周岁的团员青年数;"推优"情况一栏中,"保留团籍的党员数"为28周岁以下的党员,28周岁以上党员不予统计;"流动团员"一栏,流出数为09届毕业生团员数,流入数为09级新生团员数,以及其他流入流出情况。

5、表2中,"应建团单位数"和"已建团单位数"包括团委、团总支和团支部总数,原则上两者数量应该相等。"团组织数"一栏中,"团委数"与"独立单位团委数"相等,"团总支数"与"独立单位团总支数"相等,"团支部数"与"独立单位团支部数"相等。关于"团小组数"、"独立单位团小组数"和"团工委数",各院系团委不予填写。

6、表34, "专职团干部"仅指专门从事团工作的教师,兼具辅导员身份的团干部为兼职团干部,不在表34中统计。

7、表5中,"兼职团干部"包括学生和教师。

学生包括:班级团支部委员、各级团总支委员、团委委员以及兼职副书记等;

教师包括:兼具辅导员身份的团委书记、副书记、团委委员等。

8、表6中,团委兼职书记、副书记按实际情况填写,教师任书记或者副书记的填写在"教师、演员及其它"一栏中,学生任副书记的填写在"大专院校学生"一栏。

附件3:                  各院系单位代码

 

单位代码

 

单位代码

 

03220001

 

03220014

 

03220002

 

03220015

法学院

03220003

 

03220016

房地产

03220004

 

03220017

 

03220005

图情挡

03220018

 

03220006

 

03220019

公共管理

03220007

 

03220020

 

03220008

文学院

03220021

计算机

03220009

 

03220022

 

03220010

研究生

03220023

 

03220011

 

03220024

理学院

03220012

 

03220025

 

03220013

 

03220026

 

上一条:关于五四红旗(特色)团委、特色团支部创建单位分组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动员全校团员青年投身抗旱救灾斗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