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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先争优 青年先锋”第十届“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1年03月28日 00:00  韩晶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创先争优青年先锋"

第十届"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系统)党委、各直属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刻苦学习、勇于进取的优秀青年典型,充分展示上大青年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引导和激励全校青年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创先争优,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人事处、工会、妇委、团委等部门将联合举办第十届"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表彰和宣传在推进和深化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在各个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教职员工和青年学生。树立上海大学优秀青年的示范形象,以榜样的力量团结、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奋发成才、努力工作、无私奉献、开拓创新,为早日实现把我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而奋斗。

二、评选对象:

    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7111199311出生),在校工作满二年(含二年)以上的上海大学在职青年教职员工,以及入校学习满一年(含一年)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本专科生。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坚定、开拓创新、勇于实践,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2.在学校内涵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创先争优;在工作学习中自觉践行钱伟长教育思想,并在我校向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迈进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积极投身世博服务、立足岗位、奉献世博,在服务奉献世博中勇挑重担、无私付出、追求卓越、表现突出,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个人道德修养,热心公益、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立志成才,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四、评选机构:

"创先争优 青年先锋"第十届"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由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人事处、工会、团委、妇委等单位共同主办。

成立第十届"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及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本届杰出青年评选工作的实施。

五、评选程序:

1.推报人选:各学院(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原则上推荐1名青年教职员工作为"十佳杰出青年"候选人,研究生的推荐工作由研究生工作党委负责,本专科学生的推荐工作由校团委负责。同时接受青年教师联谊会等相关组织推荐有突出贡献的青年。

2.确定正式候选人: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材料,送交评委会成员进行初审,从中差额推选出正式候选人。

3.候选人公示:候选人事迹将在上大青年网(校团委网站)上公示,征求全校师生对候选人的意见。

4.投票评选:组委会组织公开答辩会,评委会成员根据有关材料,在听取候选人自我介绍和提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第十届"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和10名"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提名奖"名单。

5.表彰宣传:五月下旬,对获得第十届"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称号的青年予以表彰,同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进行相关宣传活动。

六、时间安排:

1.328日—43       启动阶段

确定"创先争优 青年先锋"第十届"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启动评选工作。

2.44日—5月1日       推荐阶段

组委会接受各学院(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推荐与个人自荐,确定"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候选人预备人选。

3.51日—515      第一轮评审

组委会经综合各方面因素,并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并将候选人建议人选书面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征求所有评委意见,按照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20名。

4. 515日—520       公示

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在上大青年网(校团委网站)进行公示。

5. 520日—525      第二轮评审

召开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听取候选人自我陈述并接受评审提问,评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综合评审委员会意见评选出第十届"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和10名"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提名奖"名单。

6. 5月下旬                  表彰宣传

五月,进行校内表彰,并发挥先进青年示范效应,做好相应宣传工作。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自接到通知起,各学院(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要有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要注重扩大工作的发动面,努力使评选活动同时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典范、宣传先进青年事迹的重要载体。

2.要严格把握人选条件,候选人的推荐应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进行。推出的候选人应是本学院、本系统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最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优秀青年典型代表。

八、评选材料:

1、推荐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

2、事迹简介(新闻稿):1份,字数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部门/学院;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获得主要奖项。(见附件2

3、事迹详细宣传材料:1份,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字数2000字左右。(见附件3

以上全部材料书面版请于417日以前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sdtwzzb@126.com(电子表格请在校团委网站下载) ,逾期不予受理。

"创先争优 青年先锋"第十届"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

上大路99   团委办公室(收发室3楼)

联系人:韩晶     66134658-23

谢会     66134658-19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1321

 

 

 

 

 

 

附件1

第十届"上海大学十佳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E-mail

 

推荐单位联系人

 

电话及手机

 

简历

(高中时起)

 

工作成就及

荣誉

 

社会兼职

 

单位或个人自荐者推荐理由及意见

 

 

 

 

工作单位或党组织(签章):

个人自荐者署名:

         

注: 此表可复制,一式一份。

附件2

 

XXX同志事迹新闻稿

 

正文(300字):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

获得主要奖项及荣誉。

…………………………………………………………………………………………………………………………

 

 

 

 

 

 

 

 

 

 

 

 

本人签字:

 

工作单位或党组织盖章

 

 

 

          


附件3

 

×××同志事迹详细材料

 

正文(2000字左右)……………………………………………

………………………………………………………………………………………………………………。

 

 

 

 

 

 

 

 

 

 

 

 

 

 

 

 

 

 

 

 

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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