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大学共青团
"争红旗、创特色"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研工团委、社区学院团工委:
2010年上海大学"争红旗、创特色"活动已落下帷幕,经过一年的创建,已经评选产生了2个"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委"、4个"上海大学五四特色团委"、10个"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经济学院团委
数码艺术学院团委
上海大学五四特色团委: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团委
法学院团委
图书情报档案系团委
土木工程系团委
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通信学院慈善蓝纽带爱心服务社团支部
公共管理系研究生直属团支部
理学院试验进阶社团支部
计算机学院09级研究生团支部
理学院力学系08级团支部
机自学院机电专业09级5班团支部
经济学院09级7班团支部
悉尼工商学院学院国贸专业08级3班团支部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09级2班团支部
数码学院09级B类班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着力引导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为上海大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向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迈进过程中多做贡献,结合在上海大学各级团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2011年校团委决定继续开展上海大学共青团"争红旗、创特色"活动,评选表彰"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上海大学五四特色团委"和"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一、评选对象
1、"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上海大学五四特色团委"分别从当年"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中择优评选产生。
2、"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从当年"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创建单位"中择优评选产生。
二、评选标准
1、"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标准:班子建设好、团员教育好、主题活动好、活动阵地好,并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2、"上海大学五四特色团委"评选标准:在"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标准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形成工作特色。
3、"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确定一个重点建设方向,凸显特色,形成一个工作品牌。
三、创建要求
1、申报创建单位。符合申报条件团组织提出申请,经学院党组织审核,报校团委复核同意后作为"上海大学五四红旗(特色)团委创建单位"或"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创建期至年底。
(1)申报条件:在2008年、2009年、2010年当中获得过"上海大学五四特色团委"称号,其下属团支部(总支)的整体建设情况较好的院系团(工)委可申报今年的"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其他院系团(工)委可申报今年的"上海大学五四特色团委创建单位"。
在2010年获得"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作为2011年"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其他的整体建设情况较好,能较好的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和其他基础团务工作的团支部(总支),可申报2011年"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
2009年、2010年获得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特色)团委(支部)称号的团组织不再参加同类申报。
(2)报送要求:申报"上海大学五四红旗(特色)团委创建单位"、"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的团组织应认真填写《2011年"上海大学五四红旗(特色)团委创建单位"申报表》(附件1)和《2011年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一团一品"建设计划表》(附件2),经同级党团组织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于5月14日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dtwzzb@126.com。
2、确定创建单位。5月中下旬,校团委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上海大学五四特色团委创建单位"和"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名单,并通过校团委网站进行公布。
3、开展创建活动。确定为创建单位的团委和团支部,要按照创建的标准和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尤其要积极开展和参与纪念建党90周年主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丰富活动载体,推进机制创新,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开展互访互评活动。校团委将组织创建单位于6月份开展一次互访活动,阶段性总结创建工作,交流创建心得;于11月召开一次互评会议,汇报创建成果,互相进行评分。无故不参加互访互评的创建单位视为退出创建。
5、提交创建总结。各创建单位在创建期将满时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撰写"创建工作总结报告",此总结同《2011年"上海大学五四红旗(特色)团委"申报表》(附件3)、《2011年"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4)于11月30日前报校团委组织部。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数量:校团委将评选2个"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委"、4个"上海大学五四特色团委"和10个"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2、评选办法:校团委将综合创建单位互访互评参与情况、互评结果、创建工作总结和答辩等因素,重点考查创建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评选产生2011年"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和"上海大学五四特色团委";重点考查申报团支部的"一团一品"建设情况和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产生2011年"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五、表彰与奖励
"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上海大学五四特色团委"和"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表彰原则上在次年3月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团委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通过"争红旗、创特色"活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全面推进团建创新。
2、各创建单位和"一团一品"建设团支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本单位团建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提出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扎实有效、富于创新的措施,力争在一段时期内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实现团建重点领域的新突破。团费收缴、团内年度统计等基础工作将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联系人
韩 晶 66134658-23
谢 会 66134658-19
附件:1、2011年"上海大学五四红旗(特色)团委创建单位"申报表
2、2011年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一团一品"建设计划表
3、2011年"上海大学五四红旗(特色)团委"申报表
4、2011年"上海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