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大学"选苗育苗工程"
与上海市级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党委、团市委的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选苗育苗工程"与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苗育苗工程"各阶段培养对象选拔工作
各院系团委应在2010年"选苗育苗工程"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2011年"选苗育苗工程"初选(大一)、重点(大二)、优先(大三)培养对象各阶段的选拔、培养和材料报送工作。其中,重点培养对象应在上一年的初选培养对象中产生,优先培养对象应在上一年的重点培养对象中产生,各阶段培养对象的总人数分别与往年相同。
选苗育苗对象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选拔优秀学生,经院系党委审核后,以汇总表形式统一递交校团委。各类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一。
二、上海市级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选拔推荐工作
挂职时间:2011年上海市级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时间初步拟定为7月11日至8月24日。
工作要求:在市委组织部的协调下,我校2011年上海市级党政机关挂职活动已经启动。请各院系团委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选苗育苗工程"优先培养对象(大三学生)为基础,按照各学院名额分配表(附件二)选拔推荐学生参加市级挂职锻炼。请认真填好市级挂职锻炼汇总名单(附件三)统一递交校团委。
选拔原则:参与本次暑期挂职锻炼的学生应当符合如下要求:(1)政治素质高;(2)在校院两级各类学生组织中担任过一定职位;(3)就业意向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予以优先考虑;(4)岗位公布后,同等条件下考虑居住地就近原则。
校团委将于2011年7月召开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动员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2011年"选苗育苗工程"初选、重点、优先培养对象汇总表(学院党委、团委盖章)以及挂职锻炼汇总名单,纸质版材料于6月23日中午12:00前统一递交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twzzb@126.com
联系人:韩 晶 66134658—23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1年6月12日
附件一:2011年上海大学"选苗育苗工程"各阶段培养对象汇总表(样式)
附件二:2011年上海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各学院名额分配表(上海市级)
附件三:2011年上海市高校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汇总名单(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