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帮助遭遇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的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渡过难关,以及为部分家境特别贫困的上大学子提供关心和支持,上海市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基金中设立了"青少年助医助学专项"。为了发挥红十字会在高校学生中的人道救助工作,上海市红十字会特拨专款,用于帮助贫困家庭困难学生,请各位老师协助做好我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排摸工作,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助医助学对象:
具有上海学籍、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在读学生、研究生。
(二)、助医条件:
1、患者确诊患有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肾移植、肝移植
等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2、因本人遭遇意外人身伤害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助学条件:
1、因父、母去世或突患重大疾病等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上学困难的;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海市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其他特别困难情况(火灾、洪灾、泥石流等意外灾害,以学生档案及实际情况为准)
注意:1、受助对象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大学生助医助学项目"的救助(2011年上半年已受红会该项目资助的不可申报);2、受助对象同时符合助医助学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项申请救助;
(三)、助医助学标准:
助医标准:按疾病不同程度给予一次性救助:
1、重特大疾病:5000元/人;
2、重大疾病:3000元/人;
3、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做适当的调整。
助学标准:
经审核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人。
救助名额及分配原则:
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疾病程度和困难情况排序,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
救助基金青少年助医助学专项"资金募集情况按比例分配名额,实施救助。
(四)、提交申报
各学院根据申请救助的学生所提交的"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大学生助医助学项目申报表"(附件一),核实情况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把申报学生的信息进行汇总(汇总表见附件二)。相关材料(一份)包括:1、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2、助医对象需提供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相关检查报告、费用账单等复印件;3、申报表和汇总表。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由上海大学红十字会做出解释与协调。
联系人:沈青松 电话:31289471,15802116723
上海大学红十字会
2011年11月18日
附件1: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大学生助医助学项目申报表
附件2:上海大学大学生助医助学项目信息汇总表(请根据困难情况排序)
附件1:
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大学生助医助学项目申报表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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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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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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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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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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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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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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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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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大学生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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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接受资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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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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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医( )
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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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愿接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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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红十字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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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助的理由(本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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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对该生的困难情况说明(学院党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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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红十字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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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评审结果: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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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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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上海大学大学生助医助学项目信息汇总表
学院名称:___________ (盖章)
救助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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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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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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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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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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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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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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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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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曾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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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情况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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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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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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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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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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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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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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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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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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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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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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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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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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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汇总后电子版发送至whhdb@department.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