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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大学“我与外教”征文大赛

创建时间:  2012年10月16日 00:00  沈青松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弘扬我校广大师生与外教间的友谊,拓展广大同学的国际化视野,展现我校国际化进程中的风采,同时为活跃广大外教在我校的精神文化生活,优化外籍人才的工作环境,特组织开展2012"我与外教"全校征文大赛(以下简称征文大赛)。方案如下:

一、参赛范围:

    1、全校聘有外籍教师/专家的学院/部门。

2、全校所有中方教职工、所有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所有在校或曾经在我校工作过的外籍教师/专家、外籍访问学者。

二、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是作者原创,贴近生活实际,体现时代精神。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中国相关法规的内容。学校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出版、发布权。

(二)征文大赛作品:字数需在600~3000字之间,中文或英文均可,欢迎配有图片、电子版邮寄。并需注明作者姓名、国籍、在华工作单位,以及本人和学院中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鉴于评选工作所受的语言限制和各种具体困难,凡是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国外其他语言创作的作品,要求以中文或英文译作参加评选。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拟于201210月启动,至20131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下发通知——2012101218

1、下发活动通知,直发通知至各学院/部门。

2、通过学校有关媒体和网站,发布活动消息。

(二)接收作品,陆续展示——20121018日至1118

作品截稿至20121118日,可直接邮寄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或电邮至指定邮箱。作品将在学校相关网站展示;并择优向《上海大学校报》推荐。

(三)作品评审——20121119日至1125

由校外事处和校团委组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中外资深外语教学工作者、相关专家学者对作品进行评审。

1、初评——对大赛来稿,先进行初审,按照最终获奖名额2倍的比例择优推荐进入终评。

2、终评——组建相应的终评专家组,分别进行最终评审,评出各类获奖名单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我与外教"征文大赛。

    (四)发布获奖结果——20131

发布获奖情况及名单。

四、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3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优秀个人奖若干名。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品。 

五、投稿方式:

参赛作者须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组织单位等);参赛作品文字设置为宋体、四号字。邮件主题请注明"我与外教"。

投稿邮箱:shuwhhdb@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大学A楼收发室三楼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沈老师 66134658-806

 

 

                                            校外事处、校团委

                                            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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