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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智享生活”应用创意设计大赛创意征集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3年05月09日 00:00  沈青松   浏览次数:

各大专院校团委:

为了进一步加大"智慧城市"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度与参与度,2012年上海市举办了"智慧城市"宣传周活动。作为"智慧城市"系列宣传活动之一,"智享生活"应用创意设计大赛旨在向社会公众宣传"智慧城市"理念与建设成果,吸引更多的市民了解、体验并参与到"智慧城市"建设中来,大赛于201212月正式启动。大赛围绕"智慧城市"建设,面向全体市民,广泛征集智慧城市应用的创意设计方案,要求能结合城市生活的具体需求,开展应用创意设计。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智享生活"应用创意设计大赛围绕"智慧城市"建设,面向全体市民,广泛征集智慧城市应用的创意设计方案,要求能结合城市生活的具体需求,开展应用创意设计。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主办单位:

上海市信息化青年人才协会

上海市学生联合会

上海市红领巾理事会

三、征集范围:

    大赛面向35周岁以下的青年为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的积极参加。作品包括应用程序创意和应用程式设计,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个人或者团队形式均可报名。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 2013520日止;

五、征集要求:

    1、作品要求必须原创、符合"智慧城市"应用的主题;

    2、作品形式包括:创意设计,围绕"智慧城市"的某一具体应用,结合日常生活的需求的解决方案,作品形式不限(既可以是解决方案、应用程序,也可以是实物模型、演绎应用的视频等);

3、征集途径:请填写通知所附报名表格,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shuwhhdb@126.com

六、评选方式:

    大赛主办方将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对申报创意进行投票评选,将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及各类专项奖,并进行颁奖。

七、其他有关事宜:

1、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认的道德规范。

2、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负责。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相应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负责。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及其所有素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立即取消参赛资格、获奖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3、评委拥有作品评选的绝对权利;组委会有权拒收任何对各国文化、民族尊严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并拥有参赛作品的公开展示和推广宣传的权利,且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作者、知识产权拥有者、大赛主办单位的同意,不得抄袭、公开展示和宣传本次大赛作品。

4、作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赛即代表完全接受大赛条款。

 

附件:"智享生活"创意设计大赛申报表

 

 

                         上海市信息化青年人才协会(代章)

                               上海市学生联合会

                                    201356


附件:

"智享生活"创意设计大赛申报表

 

作品名称

 

 

创意说明

(每个创意不超过200字)

 

 

 

 

 

 

 

 

 

创意小组成员名单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声明及约定事项:

1、报名者保证参赛作品确由报名者原创,绝无侵害他人著作权或违反其它法律事宜,如有抄袭或仿冒情况,经评审委员会裁决认定后,除取消其获奖资格外,并在相关媒体给予公布;

2、报名者同意参赛作品获奖后,该作品版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并以本报名表为证明,不另立据;

3、为推广本赛事,所有参赛者于报名时同意将作品版权无偿授权主办单位,供重制、出版或与本活动相关的一切活动中发表。

 4、所有参赛作品均只需提交电子版。

    5、参赛者对上述各项声明及约定,均无任何异议。

 

以上表格只需填写电子版发到大赛官方邮箱:shuwhhdb@126.com.

附件:关于"智享生活"应用创意设计大赛创意征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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