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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上海市优秀青年创业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3年07月01日 00:00  徐龙海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十七大、市十四次团代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主动适应城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大力发现、培养、宣传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积极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团市委决定与第一财经等单位联合实施创业支持计划、深入合作,并联手打造《梦想创业团》项目。
《梦想创业团》项目旨在坚持公益的前提下,以制作播出一档大型季播节目为载体(共13期,暂定今年10月在第一财经、宁夏卫视首播),选拔一批青年创业典型,培育一批青年创业带头人,挖掘一批市场前景可观、发展潜力巨大、符合青年实际的创业项目,并通过后续的资金扶持和市场化运作,切实扶持青年创业,最大限度地降低青年创业的门槛,最大限度地降低青年创业的风险,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关心青年创业的热情。让青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塑造"创业改变生活,奋斗成就梦想"的创业信念。
为切实做好《梦想创业团》项目各项筹备工作,亟需各相关单位遴选推报一批优秀青年创业项目参与下一阶段节目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创业梦想的本市青年(上海户籍青年或在上海工作生活满2年以上的来沪青年),包括企业技术人员、科技工作者、在校学生、有志创业或已经创业的青年等均可按照相关要求报名参加节目海选。报名项目主要以个人名义申报,非项目负责人报名参加节目的,需得到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或授权。
二、报名要求
1、意向创业报名者(未正式登记注册创业组织)需提交完整的商业计划书(要求目标明确,有充分的市场调研,盈利、发展模式清晰,阐述有条理,并有可靠的数据支撑),以及相应产品的样品或模型。
2、正式创业报名者(已正式登记注册创业组织,包括一般企业、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劳动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均可)须为创业组织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且创业组织注册经营地在本市范围并具有较强的成长性,报名者需提交完善的创业组织发展构想(要求目标明确,有充分的市场调研,盈利、发展模式清晰,阐述有条理),以及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已申请、取得或应用专利的成果,必须附上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文件的复印件以及产品不同视角的图片或照片两张。
注:所提交的项目方案应为本人原创,项目方案及提交的相关资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且不含任何非法内容。
3、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可登陆团市委网站(http://www.shyouth.net)或活动官方网站公告栏(http://www.51cy.sh.cn)下载,请相关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资格审定后推荐上报,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统一报各条线负责人。
4、申报材料必须资料齐全、数据详实,凡需提供的图片、照片等资料必须按照要求附上。
5、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5日。
 
团市委将组建专家评审团对所有报名项目进行审核评估,节目组将适时对入围创业者进行面试、初选、培训,同时组织现场海选活动与投资人对接(海选录播时间暂定7月底,请务必安排好时间),最后入选者将参与《梦想创业团》的录播晋级赛。团市委将对晋级赛中表现优异者予以表彰奖励,并请市领导颁奖。
请各单位积极发动、组织开业园区、创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所属青年报名参与,并按照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推荐上报各条线联系人。节目组同时接受本人自荐。
 
联系人: 徐龙海      纪润之
联系电话:66134658   18818215400
电子信箱:shukechuang@126.com
联系地址:上大路99号A楼收发室三楼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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