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活力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是我校团委在新形势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校各级基层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卓有成效的主题团日活动。为使广大团员青年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把握好"中国梦"与个人理想的内在联系,用青春点燃梦想,积极展示当代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校团委决定于2013—2014学年秋季学期在全校学生中继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青春对话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给青春插上梦想的翅膀,给梦想涂上青春的颜色。各团支部围绕"青春对话中国梦"这一主题,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鼓励团员青年踊跃畅谈和分享对"什么是中国梦"、"如何实现中国梦"、"青年学生与中国梦的关系"的认识和理解,使团员青年更加明确自己的理想和责任,积极展现当代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用实现青春梦想培养青年、凝聚青年、激励青年,鼓励团员青年奋发有为,争创青春业绩。
二、活动要求
1、参与度高,要求每次活动支部成员出勤率为90%以上,做好出勤记录,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
2、紧扣主题,活动要切实考虑学生的实际特点和需求,适当结合学院和专业特色,以"学习-实践-总结"的循环系统来策划活动,从团员青年的视角来诠释对主题的理解。
3、重在创新,鼓励活动形式丰富多样、行之有效,尤其要遵循"学生的培养更重要在课外"的思想,将团员青年对于雷锋精神的理解引向深化。
4、认真总结,每次活动要求进行总结并反馈,至少要撰写1篇新闻稿、3篇团员心得,拍摄4-6张活动照片,有条件的支部还可通过短片、PPT等多媒体形式反映活动情况,留作后续答辩展示的材料,反馈情况将作为经费下发依据。
5、合作交流,每次活动至少要邀请两名其他团支部成员参加,提出建议与意见,并各自形成一份评价书,以加强支部间的交流与互动,帮助主题团日活动更好地进行。
三、专项基金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拟申报活动支部需填写"上海大学‘主题团日活动’专项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同意后,由学院统一排序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dtwzzb@126.com。("活动方案"应包括:活动主题和名称,团支部名称及团支书、负责人基本信息,参与人员,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内容与形式等)
本学期,学院团委递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为9月22日之前。校团委将于后一周在团委网站公布受资助团支部名单及资助金额。鼓励学院团委对申报团支部给予进一步指导及支持。
2、活动开展。受到资助的团支部应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前告知确定的活动时间及地点。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至少邀请其他两位团支部成员参加。学院团委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应对团支部给予指导与帮助,校团委将抽查部分团支部团日活动的开展情况。
3、上交总结。受到资助的团支部须在本学期第10周将活动总结、活动期间所购物品正规发票和账目明细(要求见附件后补充说明)上报校团委组织部,活动总结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twzzb@126.com,并附活动照片和评比答辩的照片4-6张、新闻稿、团员心得、评价书等相关材料。("活动总结"应包括:活动的实施情况和人员参与情况,重点是活动的效果和团员青年对活动的反馈,可介绍活动的成功经验与不足)
4、审核材料。校团委将根据活动总结材料及其他支部成员的反馈信息等评估该活动的质量,审核通过者,校团委将根据上报的账目明细,下发资助经费。
5、微博展示。各团支部须将本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的开展动态、活动照片等内容发布到微博上,并@上大团委及其他团支部进行互动,分享活动经验和心得。
6、 答辩展示。校团委将根据活动策划、过程和总结情况遴选出较优秀的团支部开展答辩展示,给予优秀团支部以荣誉奖励。鼓励未受资助的团支部上报主题团日活动总结,参与答辩展示。推荐主题团日活动内涵深刻、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优秀团支部参与市级评比。
联系人: 徐龙海 66134658*807
张飞飞 18818216342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
主题团日通知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