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销范围:
学生文具、书籍、参观门票的发票、国内、市内车票、食品、资料费、打印费、宣传制作等。
二、发票要求:
1、 发票抬头一律填写:上海大学
2、 发票应是正规商店提供的机打发票,不可手写。
3、 应列明购买物品的明细(练习本、笔之类),不能统称办公用品或活动用品,超过200元的书籍需提供清单。
4、 超市购买的发票应附带收银小票。
5、 使用出租车票时不可用同一辆车连号的发票。
6、 往返火车票姓名需一致
三、报销时间:11月1日——30日
四、报销标准
1、上海市优秀项目、知行杯获奖项目 800元
2、校级最佳项目 500元
3、 校级优秀项目 300元
4、 校级资助:A类800元,B类500元(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核拨)
五、报销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一次性报销,实际有困难的可分2-3次报销。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团委办公室顾旻:66134658*804
六、各学院报销额度详见《2013年上海大学社会实践各学院报销金额列表》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