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
为贯彻落实我校育人方针,并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爱国主义教育的平台,现特别组织上海大学宝山校区的各学院,开展图书馆前的升旗仪式,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位于校本部(宝山校区)的学院,共21个。每学年共有40个星期(秋、冬、春季学期各为12周,夏季学期4周),每个学院一学年负责一次,每次负责时间为两周,本学期具体安排如下:
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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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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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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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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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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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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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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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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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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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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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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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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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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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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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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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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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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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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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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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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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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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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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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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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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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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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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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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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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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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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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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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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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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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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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7.14至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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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排班自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9月7日结束,各个学院轮流负责两周的升旗任务。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两周的升旗任务,并推荐专人担任旗手。
2、各学院值班时必须保证以下事项:
1) 每天早上7:30之前升旗,下午4:30降旗。
2) 下一个学院旗手在前一个学院任务结束时(周日下午4:30),到图书馆前领取国旗,为第二日(即周一上午)本学院的升旗做准备。
3) 节假日照常升旗。(除寒暑假外,其余时间均需升旗)
4) 遇到恶劣天气,如下雨时及时降旗,当天气变好后要及时升旗。
5) 国旗五角星端在上部,切忌升反,升到最顶端,要绑紧。
6) 务必两名旗手一组同时到场升旗。
7) 爱护、珍惜国旗,如出现弄脏、损坏国旗等情况,轮值学院必须负责赔偿。
3、各个学院在轮值的两周时间内,至少举行一次参与面较广的升旗仪式,可结合学院特色活动组织师生代表参加,将其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契机。
4、如遇建党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该时段值班的学院需策划并举行较为隆重的升旗仪式,校团委将会组织安排其他学院师生共同参加。
三、时间节点
请各学院推荐至少4名升旗手,并指定一名指导老师。相关信息最迟于学院轮值升旗前一周发送至shuzysd@163.com,(详见附件一)书面稿交至校团委二楼素质拓展部。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6日
通知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