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
为了进一步培养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创意思维,提高创造能力,鼓励创业精神,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期间,组织开展上海大学第九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通知见"上大团[2013]12号"文件)。团中央和上海团市委于近日下发了举办"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通知,现将大赛的有关通知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2月—2014年4月
二、大赛内容
本届比赛将作为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省级选拔赛。为与全国比赛对接,做好选拔工作,本届比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2项专项赛事。
本届比赛的3项主体赛事包括: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MBA学生。下同),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营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本届比赛的两项专项赛事包括:MBA专项赛、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专项赛不单独安排市级比赛,待全国比赛通知明确后,将直接申报参加全国比赛。
MBA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全国赛事承办方会同部分高校发起,组织和邀请国内设有MBA专业的各高校参加。(2)参赛对象:就读于MBA专业的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申报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参加该项赛事。(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只能组成1支团队参赛。(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4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
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全国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创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或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作品说明书参赛。(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最多可申报3项。(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4年3月启动,9月进行决赛。
有关专项赛具体事项待全国比赛通知明确后,另行通知。
三、参赛方式
1.参赛形式。参赛者可以个人项目参赛,也可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参加比赛。参赛需者撰写创业计划书,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学校统一申报参加市级比赛。参赛者可以跨校跨院组队参赛,申报单位由团队成员协商决定。每个参赛团队的成员不超过10人。
2.申报数量。申报数量未限,经学院评审后进行排序申报。每校选送参加市级和全国比赛的项目数量见"大赛流程"栏。
3.作品要求。
参赛团队应在广泛开展市场调研、认真进行创业规划的基础上,设计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或企业注入资金,推动创业计划走入市场。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3)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创业实践挑战赛: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公益创业赛: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3)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四、大赛流程
(1)初赛阶段
时间:3月28日—4月6日
组委会对所有上交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3月27日12:00为报名截止期,参赛选手按要求将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参赛作品(合订)交至各院系分团委处,研究生交至研工团委处,统一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2),上传至大赛组委会官方邮箱shukechuang@126.com。同时将申报书和参赛作品打印一式三份,汇总表打印一式一份交至大赛组委会。书面评审细则参考附件5。
(2)决赛阶段
时间:4月7日—4月13日
所有入围决赛的团队,于4月9日前将修改完善的作品,以及报名表交至各院系分团委处,研究生交至研工团委处,统一汇总后,上传至大赛组委会官方邮箱shukechuang@126.com.同时将申报书和完善后作品打印一式三份,汇总表打印一式一份交至大赛组委会。(国赛要求项目制作展示介绍视频,须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校赛期间可选做)
4月13日前,组委会将组织入选决赛的团队进行答辩,于4月中旬公布奖次及入选市赛的作品名单。答辩评审细则参考附件6。
(3)市级竞赛阶段
时间:4月—5月
参考全国竞赛组委会的具体要求和市级比赛成绩,确定入围全国竞赛的作品名单(每个高校不超过6件。其中,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件,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件,每个团队限报1件)。各高校对入围作品进行完善后,于6月6日将最终修改完善的作品(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上报市赛组委会秘书处。市赛组委会将于6月12日集中报送全国组委会。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通过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7月至8月进行全国复赛。
(5)创业孵化
大赛获奖项目将获得上海大学创业苗圃优先入驻孵化资格。
五、大赛信息发布
大赛组委会将在校团委网站(www.youth.shu.edu.cn)、乐乎论坛"创业者沙龙"(http://bbs.lehu.shu.edu.cn/)和人人网"上大创协"(www.renren.com)发布有关文件及进程信息,敬请关注。
六、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龙海 66134658*807 王剑 18801913071
联系地址:上大路99号校团委(A楼收发室三楼) 邮编:200444
联系邮箱:shukechuang@126.com
通知中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校团委,或关注"挑战杯"官方网站(www.tiaozhanbei.net)、"创青春"官方网站(www.chuangqingchun.net)。
附件(点击下载)
1. 第九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
2. 第九届"自强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
3. 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4. 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5. 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书面评审细则
6. 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答辩评审细则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