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
上海大学"活力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是我校团委在新形势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校各级基层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卓有成效的主题团日活动。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扎实推进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校团委决定于2013—2014学年春季学期在全校学生中继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现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1、开展"青春20,我与上大同发展"主题团日活动。上海大学有着光荣的过去,充实的现在和美好的未来,与在校大学生有着同样20岁青春年华。为纪念新上海大学成立20周年,校团委号召各团支部组织开展"青春20,我与上大同发展"的主题团日活动,围绕上海大学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定位,结合学生实际,广泛开展爱校知校荣校的教育。通过开展切实有效的主题团日活动,旨在帮助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了解上海大学20年的发展成就及未来目标定位,增强同学们作为上海大学学生的荣誉感与使命感,坚定信心,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创造新业绩。
2、开展"青春志愿行,传承奉献情"主题团日活动。为弘扬五四精神,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责任意识,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校团委号召各团支部组织开展"青春志愿行,传承奉献情"的主题团日活动。志愿是一种奉献精神,更是一种责任意识,让我们用实际行动诠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鼓励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志愿者服务热潮,更好地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建设,增强团员青年的社会意识,积极履行青年责任。
3、开展"体验创业,规划人生"主题团日活动。创业教育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也是提升就业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党的十八大曾提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了进一步培养广大团员青年的创新意识,激发创意思维,弘扬创业精神,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创业、体验创业、实践创业,校团委号召各团支部组织开展"体验创业,规划人生"的主题团日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引导同学们掌握创业知识,培养创业精神,规划多彩人生,让同学学以致用,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
全校各基层团支部可选择以上任一团日主题,结合学科特点和团员青年关注热点,设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主题团日活动。
二、活动要求
1、参与度高,要求每次活动支部成员出勤率为90%以上,做好出勤记录,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
2、紧扣主题,活动要切实考虑学生的实际特点和需求,适当结合学院和专业特色,以"学习-实践-总结"的循环系统来策划活动,从团员青年的视角来诠释对主题的理解。
3、重在创新,鼓励活动形式丰富多样、行之有效,尤其要遵循"学生的培养更重要在课外"的思想,通过各种方式激发本支部团员的创新热情,使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各级各类活动之中。
4、认真总结,每次活动要求进行总结并反馈,至少要撰写1篇新闻稿、3篇团员心得,拍摄4-6张活动照片,有条件的支部还可通过短片、PPT等多媒体形式反映活动情况,反馈情况将作为经费下发依据。
5、合作交流,每次活动至少要邀请两名其他团支部成员参加,提出建议与意见,并各自形成一份评价书,以加强支部间的交流与互动,帮助主题团日活动更好地进行。
三、专项基金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拟申报活动支部需填写"上海大学‘主题团日活动’专项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同意后,由学院统一排序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dtwzzb@126.com。("活动方案"应包括:活动主题和名称,团支部名称及团支书、负责人基本信息,参与人员,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内容与形式等)
本学期,学院团委递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为4月9日之前。校团委将于后一周在团委网站公布受资助团支部名单及资助金额。鼓励学院团委对申报团支部给予进一步指导及支持。
2.活动开展。受到资助的团支部应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告知确定的活动时间及地点。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至少邀请其他两位团支部成员参加。学院团委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应对团支部予指导与帮助,校团委将抽查部分团支部团日活动的开展情况。
3.上交总结。受到资助的团支部须在本学期第十周将活动总结、活动期间所购物品正规发票和账目明细上报校团委组织部,活动总结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twzzb@126.com,并附活动照片和评比答辩的照片4-6张、新闻稿、团员心得、评价书等相关材料。("活动总结"应包括:活动的实施情况和人员参与情况,重点是活动的效果和团员青年对活动的反馈,可适当介绍活动的成功经验与不足)
4.审核材料。校团委将根据活动总结材料及其他支部成员的反馈信息等评估该活动的质量,审核通过者,校团委将根据上报的账目明细,下发剩余的经费,多退少补。若审核未通过,校团委将酌情扣除下发的经费,并提出整改意见。
5. 答辩展示及培训交流。校团委将根据活动策划、过程和总结情况遴选出较优秀的团支部,并于第十二周末或新学期初开展答辩展示及新学期团日活动培训交流会,给予活力团支部以荣誉奖励。鼓励未受资助的团支部上报主题团日活动总结,参与答辩展示。推荐主题团日活动内涵深刻、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优秀团支部参与市级评比。
联系人: 徐龙海 66134658*807
闫加妤 18817959726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
通知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