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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泰州籍在校学生暑期见习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4年06月24日 00:00  仇静豪   浏览次数:

泰州籍上海大学在校学生:

为给泰州籍重点高校在校学生提供接触社会、了解民生、开阔视野的社会实践机会,帮助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丰富自身经历,同时让大家对泰州有所了解,泰州团市委将开展泰州籍重点高校学生暑期见习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见习对象

泰州籍上海大学在校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

二、见习时间

20147102014815

三、岗位设置

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市直(具体岗位附后)

四、工作内容及任务

见习人员在岗期间,除了参与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外,还应完成"三个一"的任务。

1、每人自选主题结合日常见习岗位完成一篇调研文章;

2、每人完成一篇见习报告;

3、每人为泰州发展献一策。

五、相关要求

1、从即日起,学生根据家庭情况,就近选择见习岗位,并填写泰州籍重点高校在校学生2014年度暑期见习登记表(附件2),630日前将登记表报上海大学团委组织部,邮件注明"泰州籍挂职锻炼"(联系人:仇静豪 ,联系电话:66134658803,电子邮箱:sdtwzzb@126.com

2、如多位同学选择同一岗位,泰州市团委将根据申报材料择优录取,其他同学经征求意见后将调整至其它岗位。

3、活动属于自愿原则,活动中安全问题由见习个人承担。

4、见习人员不安排食宿,每人每天发放20元交通就餐补贴。

5、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无故2天不上班或累计请假5天以上,取消见习资格。每位见习人员建立见习台账,并由所在单位考核,如实记录日常工作,作为考核依据。8月中旬团市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及各见习单位组织考核,评选见习先进个人。

附件1:泰州籍重点高校在校学生2014年暑期见习岗位分配表

附件2:泰州籍重点高校在校学生2014年度暑期见习登记表

通知及附件

上一条:上海大学2014年学生会主席团名单公示

下一条:关于2014年上海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统一购买保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