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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年10月20日 00:00  韩晓霞   浏览次数:

各院(系)团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团中央面向全国高校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12月
二、活动范围
面向各院(系)的学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
三、遴选条件
1.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2.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3.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四、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全国、省级、校级三个层面实施。
1.校内创建活动(2016年11月底前):校团委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组织基层团支部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采取多种方式综合评定遴选。(我校推选名额为3个,请重点排摸,择优推荐。)
2.省级遴选活动(2016年12月中旬前):各省级团委学校部会同有关方面,对各高校推荐对象进行择优遴选,报送至团中央学校部。
3.全国遴选活动(2016年12月中下旬):团中央学校部会同有关方面,通过事迹展示、网络投票、集中评审等方式,确定1000个"活力团支部"并通过有关媒体平台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团中央学校部名义在有关媒体平台正式发布结果名单,并进行通报表扬,发放电子证书。
五、有关要求
请各院(系)团委于11月10日(周四)16:00前将"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sdtwzzb@126.com;纸质版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校本部A楼收发室二楼)。
联系人:韩晓霞    66134658*809
             刘文静    18800210646
 
附件:"活力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
"活力团支部"申报表
院(系)名称:负责人:
团支部名称
 
团支部书记姓名
 
联系电话
 
团支部团员人数
 
联系邮箱
 
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文字鲜活生动,适宜在新媒体平台上传播报道)
 
备注:团支部名称请务必详细,如XX大学XX学院XX专业XX年级XX班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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