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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7年04月20日 00:00  韩晓霞   浏览次数:

各院(系)团委、研究生团工委、机关团总支、直属单位团总支:
在全体共青团员中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以下简称"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是党中央着眼于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而批准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为贯彻党中央的重大部署,更好践行"一学一做",特制订2017年度上海大学《关于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在学习教育方面   
1认真开展自学(4-5月)
为增强教育实效,校内各基层团组织要根据自身特色和团员群体特点,号召全体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并通过学习交流会、网络平台分享、组织演讲比赛、制作分享多媒体产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展现出来,在学习结束之后每名团员撰写一份学习报告,并上报所属团委
2组织主题团课(4-5月)
团课的讲授是增强团员意识、强化团员观念的重要抓手,团课可由基层团组织负责人讲授,也可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讲授。为活跃"一学一做"开展氛围,各院(系)团委以2017年度十佳团支书答辩候选人所在团支部为基础,要求集中开展以"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为主题的团课,同时在十佳团支书答辩会上进行相关展示。各团支部应做好记录,形成团课开展情况报告,并上报所属团委
3、开展征文活动(4-9月)
全体团员应积极参加以"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电子版在每月末发至校团委组织部公邮sdtwzzb@126.com。校团委将评选优秀征文,在"组团爱上大"团属平台持续推送,同时对评选出的优秀征文作者进行表彰并将优秀征文报送团市委。
二、在组织生活方面
1、开展组织生活会(4-9月)
以我校团支部为单位,定期召开"一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团员们可围绕是否带头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的表现发言,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团支部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同时,各级团干部应在组织关系所在团支部以团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接受评议。(详见附件1)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详见附件2)建议各基层组织选取工作基础扎实、组织运行活力强、团员参与率高的团支部为试点进行评议(以院系为单位,选取2个团支部开展试点工作),后续根据各组织开展情况分批次分梯队的开展评议。要求以试点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形成组织生活会报告并上报所属团委
2、集中开展入团仪式(5月)
五四期间,校内各基层团组织、团总支要按照《入团仪式规定》要求,以"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组织新老团员参加入团仪式,组织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同时,校团委将针对2017年新团员,集中进行入团教育及宣誓,进一步强化团员意识、增强团员观念,为党的后备军增添新鲜血液。
3开展评选表彰(5月)
五四期间,校团委将对2016-2017学年百优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干部以及先进基层团组织进行集中表彰,并将优秀学生骨干的事迹在团属平台进行持续推送,进一步扩大成功经验的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引导普通团员青年成长、分享正能量。
4、开展组织检查(5-7月)
校内各基层团支部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基层团委在团支部自查基础上开展支部建设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建立规范的团员档案;是否按照分配名额和标准、程序发展团员;是否按规定向团员收缴团费、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能否经常性开展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团支部组织整顿情况报告。
三、在实践活动方面
1、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团日活动作为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积极性强的活动之一,要继续以此为抓手,最大限度激发团组织最小细胞活力和凝聚力。2017年春季学期,我校将"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融入主题团日,将"践行‘一学一做’,凝聚青春力量"作为本次团日活动的主题之一,进一步展现上大共青团员的精气神和新形象,让具有光荣历史的中国共青团进一步焕发生机活力,为中国梦的实现凝聚起生生不息的青春力量。
2、开展团员志愿服务活动
结合我校承办第十五届"挑战杯"的契机,同时围绕重要的时间节点组织团员青年打出团的旗帜、亮出团员身份,广泛开展各类团员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志愿文化,推动团员青年成为注册志愿者,切实增强志愿者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学习、实践等结束后各级团组织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将记录形成电子版材料(详见附件三),在每月29日之前由各基层团委将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以及形成的各种报告,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公邮sdtwzzb @126.com,校团委组织部将按照月度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相应考核,并积极宣传推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相关典型案例将择优报送团市委,推荐相对应的评优活动。
联系人:韩晓霞   66134658*809
              司丽莎   18817651585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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