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2016 年3 月,团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 号),明确要求"杜绝不满13 周岁入团的现象"。同年,团中央在全团实行发展团员编号制度,要求新入团团员必须有发展编号。近期,团中央发现部分地区在发展团员工作中仍存在不满13 周岁和无发展编号入团现象。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团要求,严肃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同时为"智慧团建"系统团员集中录入工作奠定基础,团中央决定,在全团对这两类问题进行集中核查、整改。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上海的有关核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处理办法
对于2017 年后发展入团的,凡是入团时年龄不满13 周岁或者无发展编号、未经本次整改认定的,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身份。对于入团时不满13周岁、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现在已符合入团标准的,由其现在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重新讨论是否接收其入团,并报上级团委审批认定,入团时间以重新召开支部大会的日期为准。对于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符合入团标准、没有发展编号的,由其所在基层团委为其补发发展编号,并在《入团志愿书》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加印予以认定。对于当时发展程序不规范、目前仍不符合入团标准的,不承认其团员身份。
二、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摸底汇总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要求所有基层团委对2017年以后的发展团员工作进行核查,核查重点要放在中学以及民办学校等工作基础薄弱的单位。中学中职由团各区委负责核查,要确保没有遗漏,精确掌握不满13周岁入团和无发展编号入团团员的名单和数量。各级团委要将摸底情况汇总至团市委。
2.严肃做好整改工作。各市属团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要求相关基层团组织按照团中央和团市委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对于整改不力的基层团组织,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采取约谈提醒、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处理。
3.切实做好团员思想工作。要向相关核查对象讲清楚,这项工作既是落实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着对团员负责的态度开展的。短期来看,可能会对个别没有按规定发展的团员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规范团员的团籍和档案认定,避免了对团员成长、发展的不利影响。
请各院系填写附件(违规发展团员核查反馈表、违规发展团员工作反馈整改情况表),确保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于2018年8月31日下午16:00前将反馈表发至sdtwzzb@126.com。
联系人:陈中元 66134658-803
郭众望 18817253682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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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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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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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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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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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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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3周岁入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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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发展编号入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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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以上任一情况的学院填写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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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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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何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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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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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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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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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存在问题请详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