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是由教育部、团中央联合组织实施的全国示范项目。它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国家中西部贫困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同时开展力所能及的扶贫志愿服务。
我校自2012年开始组建上海大学首批研究生支教团,累计有近60名支教团成员已赴甘肃定西、贵州遵义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服务。按照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从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募上海大学第八批(全国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于2020年7月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拔名额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9名,录取单位为本校。
选拔条件
具备推荐本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均可报名。
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和志愿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3、学业综合表现较好。原则上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要与学生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保持一致;若无综合测评,则专业成绩或学分绩点底线与学生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成绩底线要保持一致;如有特殊考虑,须提前向全国项目办书面报告并获得批准。
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的注册志愿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选拔流程
1、学校成立上海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后勤保障等工作,并接受学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秘书处设在校团委。
学院(系)需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选拔推荐。
2、申请:应届本科毕业学生自愿报名,申请者需要填写及准备的材料包括:
(1)《2020年上海大学各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附件1)
(2)《上海大学第八批(全国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附有教务处盖章的大学一年级至三年级成绩的复印件(包括CET4或CET6成绩复印件))
(4)大学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
3、按照教育部、团中央等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属于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若报考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录取单位默认为本校,同时不得再申报其他类型的推免计划。
4、推荐:学院对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各单位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于7月8日(周一)下午15:00之前向项目办递交院(系)推荐名单,并报送本院(系)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
5、项目办对各院(系)推荐的同学进行复审、笔试,根据最终录取人数的2倍左右确定综合面试名单,并于9月中旬进行综合面试,确定上海大学第八批(全国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初选名单(含候补),在校园网等平台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根据研究生院“接受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及相关规定,初选成员参加本学院(系)本专业组织的复试或其他相近专业所在院(系)组织的复试。
7、经过学院专业复试,项目办将研究生支教团初选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相关政策
1、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支教成员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同时,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支教成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每年发放两次。服务期间,由服务地的学校为支教成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条件,如基本食宿条件等。
3、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
4、支教成员服务期满后,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根据受援地的地(县)级团委及用人单位的意见统一颁发《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书》,记入支教成员个人档案,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计算工龄等相关政策的依据。
5、支教团成员保险。支教团成员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
注意事项
1、被拟录取为“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的学生需要与学校签订《上海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也不能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2、拟录取的推免生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的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3、因身体或其它原因最后不能履行支教服务的,取消其保研资格。
4、支教成员服务期间,有不当言行或违反相关法律条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5、未尽事宜及最终解释权,由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联系人:
陈中元
咨询电话:
13585819919
上海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